关键词: 招教考试
根据《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(宁波考点)义务段岗位公告》(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官网—站群导航—区教育局—法定主动公开内容—公告公示通知2023年4月14日文),目前已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资格初审,资格初审已完成,现将笔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初审结果查询及缴费确认
时间:2023年4月28日9:00至5月4日16:00。
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,通过的考生,可进行网上缴费。因缴费时间较短,请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及时缴费,以免影响考试。考务费50元/人/科(浙价费〔2018〕21号),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按时完成缴费。未按时缴费确认的,视为放弃报名。
二、下载并打印准考证
时间:2023年5月5日10:00—5月6日9:30。
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,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,选择进入“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(宁波考点)义务段岗位”,登录系统,下载打印准考证。
三、笔试相关事项
时间:5月7日上午9:00—11:00,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;
地点: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中学(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东泰路68号),宁波市北仑区泰河学校(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东泰路69号)具体考场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.资格初审存有疑义的,请在5月4日11:00前(工作日期间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—17:00)联系北仑区教育局。逾期不予受理,联系电话:0574-89383955(崇老师),为防止电话拥堵,请及早联系。
2.根据填报信息,对部分初审通过人员的报考类别(统招岗位、特设岗位、统招兼特设岗位)作相应更正,取消其不符合对应报考类别条件的岗位,仅保留符合报考类别条件的岗位,具体更正人员信息详见附件。
3.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,一旦发现弄虚作假、填报不实信息、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,则成绩无效,取消招录资格。
北仑区教育局
2023年4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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